Wednesday, July 02, 2008

很不pro的辞职方式

最近公司发生了几件让人啼笑皆非的辞职事件:

事件一:一位国外来的同事,因为母亲生病请了两个星期的长假回去探望母亲。匆匆两个星期多几天后,人影不见,又有在他手头上紧急的文件需要处理,于是尝试联络他。当然,电话施打不通的。于是唯有私自到他的座位,开他的电脑。后来发现他座位的抽已经清理干净,显然是事先有准备的...

一去不回头,唉~

事件二:昨天有个新同事报到,也是外国人,头发长长的。我听说他也是刚从中东回来,和我一样。今天早上下豪雨,迟迟不见他来。本来以为他因为下雨而睡不醒,于是叫司机去公司宿舍找他。到宿舍后发现他的房间里不但没有人,连衣物也不见。应该是落跑了...

一天而已,就人去楼空,唉唉~

事件三:公司本来有个tea lady,本来做的好好的,不懂后来发生什么事,连续几天没有来上班,也没有通知。就这样,公司又要请一个新的tea lady了...

连tea lady也会玩人间蒸发,唉唉唉~

其实,我觉得不论为了什么原因而离职,都要根据程序来做。合同里写一个月通知,就是一个月,三个月,就三个月,签的时候是你情我愿的,就算公司对你如何坏,你和公司双方都要负起责任。更何况,山水有相逢,何必要做到这样呢?好来好去,就算他日有机会再相见,也不用尴尬。

专业点吧,朋友!

8 comments:

  1. 为什么要做到这样?这样不像辞职,像跑路多一点。

    ReplyDelete
  2. 举手发问:

    请问是不是某只大大只的牛试图‘强奸’哦No,强占他她们???

    哇哈哈哈哈哈哈

    拍谢,最近我有点要疯掉了!!!

    溜溜溜!!!! XD XD XD

    ReplyDelete
  3. bearlim: Well, I also do not understand..

    阳萎:是鸡奸,马来西亚人的强项!

    ReplyDelete
  4. 是不是你的办公司近来出现“不明物体”把他们都吓跑了。下一个可能就是你,你可要小心点咯。。

    我也同意啦!好聚好散,还有人的基本责任。

    ReplyDelete
  5. 不會讓人給內安了吧~!

    怕怕~!

    ReplyDelete
  6. 阿花:你是在说阿乌?

    强哥:应该不会吧?要捉我应该是第一个....

    ReplyDelete
  7. 你这些小儿科吧了!

    一个女职员自从和老板一起后,突然一天觉得工作不顺,发起脾气来,当晚就寄了封sms给老板兼男友她唔捞了。

    很‘ pro’吧!二十一世纪辞职法。

    ReplyDelete
  8. 人家有特殊权利,吹她不胀。。。。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