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07, 2008

天开眼!

内政部长违法扣留柏特拉
法官谕令今午前当庭释放


看到这个标题,我笑了出来。

不过想深一层,内政部长学历又不高,再加上脑残,没有根据内安法令行事是情有可原的...

不过,也苦了RPK,无端端,无拉拉被人延长扣留,可不可以告政府非法禁锢?

还有,还有,如果4点前不放人,那么内政部长算不算‘藐视法庭’,可不可以抓去坐牢?

拭目以待!

3 comments:

  1. yes!
    言论自由的一次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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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这个脑残的内政部长,还真的是一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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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是吗?

    那我的文要改一改,免得被告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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