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02, 2010

再次求救法律高人!

“我们要求他们解散,但是他们拒绝并跑进Amcorp Mall购物中心,当他们出来时就辱骂警察并挑战我们,因此我们展开逮捕。”

我想问的是:

辱骂警察犯的是刑事法典的哪一条?

Fwei's Talk

5 comments:

  1. 对皇家警察不敬,就是对元首不敬。死罪!
    问题是,我从来只听过人家暗地里骂,是谁吃了豹子胆敢当面骂“皇家警察”?有没有录音录影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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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哇,是我穿越回去满清时代了吗?侮辱朝廷命官,死罪?

    有录音影也没有用,因为 - It looks like me, it sounds like me, but it wasn't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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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根據我所了解 :

    辱罵警方的話 , 會在"刑事法典"第504条款下被起诉 .



    警方也可引用"刑事法典"第186条款控阻礙公務員執行任務之罪名來提控拒絕解散的集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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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果然是有这条,果然鸟神高手!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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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们不是高手,我们只是从tvb的律政电视剧上略懂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一句话,凡事讲求证据。

    但是现在,证据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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