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5, 2018

執法不嚴對體制的破壞

說一個貼地的例子:

很多人中了罰單,也就是俗稱的“三萬”,是不會第一時間去還的。因為政府執法不嚴之餘,還開了先例,讓長期拖欠罰單的人以“特價”償還罰單。就因為這樣,人民就有了:罰單先收著,等政府offer特價才還。

政府這個做法讓準時還罰單的好公民(其實會犯錯的也不算是,可是人誰無過呢?)變成了傻子,還會將他們推向“等有offer再還”的一群。久而久之,人民就養成了拖得就拖的習慣。

惡性循環之下,就讓本來簡單的事情變得複雜和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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