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0日,星洲日报头条,我看了感觉很失望,不,接近绝望。
‘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1694-1778)说的。两百多年后,依然有人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
律师公会主办座谈会,公开讨论“改信回教:重看《联邦宪法》第121(1A)、苏巴希妮(R.Subashini)和莎玛拉(Shamala)案件”,原本是一个文明开放的象征,但座谈会在一班思想狭窄的人的反对下,被逼腰斩了。
反对者说:‘这场座谈会有侮辱及贬低回教的意思。’如何侮辱,如何贬低,没有具体说明。
有的说:‘办座谈会的举动,是蓄意挑战、鄙视回教发的举动,也是没教养的举动;他们不会再容许此事发生,也呼吁或叫法庭应该获得全权去处理回教事务,而不是让不懂回教教义者干扰或处理。’可是座谈会的出席者也有不少的回教学者,难道他们不懂回教教义,不会捍卫他们的宗教?
有偏激的说:‘回教学生在捍卫宗教上,纵使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这句话令我冒冷汗。
我们常常催眠自己,说自己‘Boleh!’,说自己是先进国,可是又常常自相矛盾的说这个敏感,那个敏感。敏感话题不去谈,那个话题就永远的敏感。就像性话题,好像很敏感神秘,说穿了它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
我怀疑这群随时准备以暴力行为来捍卫自己宗教代表马来西亚回教徒的代表性。
我所认识的回教,是中庸,是宽恕,是博爱,是美好的。回教徒在开斋节时最主要的不是互相原谅吗?
这起事情令我想起了黄明志的国歌事件 - 出发点是好的,但被有心人歪曲后,反而变成一件坏事。
我本人认为,这件事情里没有人侮辱回教,除了那些放汽油弹,出口伤人,口口声声说要流血的那一群。
一句话:无理取闹+莫名其妙!
ReplyDeletePure DOMINATION!! :(
ReplyDelete不过我却欣赏他们敢出来“捍卫自己权力“的勇气!~
ReplyDelete你好,我有些事情想与你私底下讨论,如方便请回复至wdy.tan.wl@gmail.com,谢谢。
ReplyDelete这种就是双重标准的:别人的宗教谈改信的时候,不见他们这样大声;自己的宗教一谈改信,walau,像全家被杀这样子……
ReplyDelete魔羯女:我觉得这件事很奇怪。
ReplyDeletescweng:That is our country, sad to say that.
紫藤花:也对,如果是马华的话,就静静的听人家说罢了。
linfavourite:这就是我们的教育与政客造成的。他们的零和游戏论影响了大部分的马来西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