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06, 2008

诽谤有理,人身攻击无罪

马来西亚有一个地方,你可以毫无保留地诽谤及人身攻击与你理念不同的人。

例:

你可以骂人Bastard!

你可以公开性骚扰,讲黄色笑话,侮辱女性等等。

你可以形容一个或一群人为动物,例如猴子。

你可以用高分贝的声量发表演说。

你可以不理别人的意见,继续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最厉害就是,你有任何不爽,随时随地可以离开这个地方。

那个地方就是拥有第一流议员的马来西亚第一流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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