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07, 2009

何必呢?

雙方律師未準備‧陳燕芳脫教案展1月7日審訊

宗教信仰就像男女间的爱情,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才会幸福。如果其中一方变了心,有情男女就会变成痴男怨女,勉强在一起除了让双方承受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之外,严重的话可能还会搞出人命。

勉强把一个完全没有奉行回教教义的人硬称为回教徒,意义在哪里?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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